新加坡和香港作为亚洲金融中心,一直以来都是跨国企业和投资者的首选地之一。两地在税收政策、商业环境、投资政策等方面各有优势,吸引了众多国际企业和投资者。对新加坡和香港的税收政策、商业环境、投资政策等方面进行对比,帮助企业和投资者更好地了解两地的优势和劣势,为其在两地设立总部或分支机构提供参考。
——— 香港更适合偏传统金融行业的企业,而新加坡更适合创新型企业落地
可见,新加坡在创新金融服务上的优势更为突出,吸引了众多国际金融机构和科技公司在新加坡设立分支机构或合作伙伴。
新加坡 | 中国香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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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加坡,企业所得税是按上一年度计算的。新加坡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7%。这既适用于本地公司,也适用于外国公司。新加坡也提供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和减免措施,以降低企业的实际税率。 | 与新加坡不同,香港的企业所得税采用地域来源原则,即只有源自香港的利润才须在香港课税,而源自其他地方的利润则不须在香港缴纳利得税。 |
满足以下条件的新成立的私人公司均有资格申请免税计划: A.在新加坡注册成立 B.在该年成为新加坡的税务居民 C.在该课税年的整个基期内,其总股本由不超过20名股东直接实益持有,即公司性质为获豁免的私人有限公司,其中: 1.所有股东均为个人; 2.至少一名股东为持有公司已发行普通股至少10%的个人 | 任何人士(包括法团,合伙商号,信托人或团体),在香港经营行业、专业或业务而从该行业、专业或业务获得于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的应评税利润(售卖资本资产所得的利润除外),均须纳税。征税对象并无居港人士或非居港人士的分别。 |
但以下情况不属于符合资格公司: 1.以投资控股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2.从事房地产开发销售、投资或两者兼而有之的公司 | 利得税是根据课税年度内的应评税利润而征收的。从2018/19年度开始,香港公司开始实行两级利得税制度,针对获取利润是否超过200万港币,征收8.25%或16.5%的利得税。 |
两地的企业所得税各有特点。对于新加坡来说,更有利于利润额较低的小型企业或初创公司,而香港对于小型初创企业的税收减免幅度则相对较弱。当然,如果是对于盈利较高的大中型企业,香港和新加坡在所得税上相差无几。
新加坡 | 中国香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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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纳税居民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介于应纳税收入的2%至24%之间。起征点为月薪2万新元(约合人民币10万元)。 | 香港的薪俸税税率是2%、6%、10%、14% 和17%的累进税率,根据个人的应课税净收入征收。应课税净收入的概念为,香港提供相对额度的免税额,除政府可自动扣除的额度以外,针对不同个人也可适用额外的免税额。 |
在资本利得税和遗产税方面,新加坡与香港都不征收,这也与它们“离岸金融中心”的定位相符合
印花税税率和征收对于跨国公司总部选址没有特别大的影响
新加坡 | 中国香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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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印花税的税率根据不同类型的文件而定,一般在 0.1% 至 4% 之间。 | 而香港的印花税税率一般在 0.1% 至 8.5% 之间,也有高达 20% 的财产转让卖方印花税 |
新加坡 | 中国香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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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共与约 100 个国家和地区签订了 107 份税收协定,其中包括 97 个避免双重征税协定(DTA),8 个有限课税协定(Limit DTA)以及2 个信息交换安排(EOI Arrangement)。 | 香港则与 47 个国家签订了 DTA,另有相应的 Limit DTA 与 EOI 安排,共与 67 个国家有 DTA 或 EOI 安排。 |
作为金融中心,新加坡和香港都与多个国家或地区签订了全面性或有限性的双边或多边税收协定。因此,无论跨国公司将总部设置在香港还是新加坡,一般都不会面临双重征税问题。
单从双边税收协定的广度上看,新加坡较香港略胜一筹;然而,考虑到新加坡和香港的税制有所差异;香港只对来源于香港境内的收益征税,而新加坡对居民企业的征税较广;因此,新加坡有必要签订更多的DTA以减免税收和促进税制简便。
另一方面,两地签订的 DTA 基本都覆盖了主要国家和地区,除主要业务布局在特定国家以外,在主要国家布局的跨国公司往往都能享受到两地提供的税收优惠。在永久性机构(PE)设定以及情报交换上,两地都遵循国际惯例和标准。因此,新加坡和香港在税收协定与避免双重征税方面条件类似。
总的来说,香港和新加坡都有完善和极具吸引力的税收制度,但两者在不同税种、税收激励措施等方面各有优势。香港的税收以简单和低税率而闻名,而新加坡则提供更广泛的税收优惠和豁免。因此,跨国企业在选择总部或分支机构所在地时,需要根据自身的业务类型、目标市场、规模和发展阶段等因素,综合考虑两地的税务成本、监管要求、市场环境、创新潜力等因素,以做出最优的决策
至少1名股东,每家公司必需有最少一个股东,股东不限制国籍,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一个法人团体。
至少一名新加坡本地董事,新加坡公司法规定,每家公司必需需要有最少一名董事,其中一名需要为居住在新加坡本地的、持有新加坡身份的人士(公民、永久居民、准证持有者)。
公司的注册地址为本地写字楼,公司需要有一个位于新加坡本地的商务注册地址,不允许是信箱或者是政府公租房,必须为商业写字楼。
至少1新币的注册资本,每家公司必须按照公司章程,指定实际资本的注册资金,并缴足资本。注册资金和股票最低为1新币、发行1股。但我们建议注册资金为1万新币。请注意新加坡的政策为实缴制。
公司名称限制,新加坡公司名称一般没有严格限制,可以使用国家、集体、控股等,新加坡公司名称为全英文,以PTE.LTD结尾,意为私人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秘书,每家新加坡公司必须委任一名公司秘书,公司秘书需由新加坡当地居民出任。
经营范围,新加坡注册公司必须指定经营范围,相关的行业范围最多可选择两个。
公司的名称(须有英文名、中文名可有可无)
一位股东或以上(须年满18周岁)
一位董事或以上(须年满18周岁,可与股东同为一人担任)
股份数目:最少一股,所有已发行股票视作已缴付
注册地址:该地址须在香港
法定秘书:香港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必须委任一名法定秘书,法定秘书须由香港公民/永久居民/法人担任
经营范围:香港经营范围几乎没有限制,只要从事正当生意
重要控制人登记册:须在公司的注册办事处或香港某地方备存登记册。重要控制人登记册可以印本形式或电子形式备存。
注意事项
新加坡国外人士是不允许自行直接注册新加坡公司的,新加坡公司注册手续必须通过新加坡本地法定秘书公司来完成,因此投资者注册新加坡公司可通过有新加坡法定秘书资质的代理机构来进行注册。
中国香港 香港公司注册的方式通常有三种:
1. 新成立香港公司注册时间需8-10个工作日。
2. 购买香港现成公司转让时间只需3个工作日。
3. 如需加急办理,亦可选择电子注册方式,最快可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
如果急需香港公司可选后面两种注册方式,如果需要有多年资质的公司可以选择第二种注册方式,投资者可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注册。
新加坡-GIP全球商业投资者计划 | 中国香港-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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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的GIP计划在2023年经历了一些调整。这一计划分为三个方案,涉及到不同的投资额和要求。 方案A要求投资者投资至少1000万元成立新的商业实体。 方案B则要求在GIP精选的基金中投资2500万元,而方案C要求在新加坡设立资产管理规模至少2亿元的单一家办。 此外,GIP计划规定了在首五年永久居留期满后续签的条件包括公司的雇佣和业务总开支。 | 香港的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旨在吸引18岁及以上的合资格人士,包括外国国民、持有外国永久居民身份的中国籍人士、澳门居民和台湾华籍居民。 申请人需要在提出申请前的两年内证明拥有不少于3000万港元的净资产,并投资至少3000万港元于获许投资资产,其中包括至少2700万港元于金融资产和非住宅房地产,以及向新的“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投资组合”投入300万港元。 成功获批后,申请人及其家属可享受一系列福利,包括在港逗留、申请永久居民资格等。 |
资金要求:新加坡在2023年的调整中收紧了资金要求,对于方案A的投资者,资本要求从之前的4倍提高到了10倍,方案B也有相应的提高。 | 资金要求:香港的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对净资产和投资金额的要求较为灵活。 |
雇佣和业务要求:在续签方面,新加坡对雇佣和业务总开支提出了更为具体的要求,强调了对本地就业机会的关注。 | 雇佣和业务要求:香港更注重在港连续通常居住的时间。 |
市场竞争:新加坡的政策调整则体现出一定的紧缩趋势,更注重投资者的实际贡献和对本地就业的促进。 | 市场竞争:香港和新加坡一直以来都在全球金融中心的地位上展开竞争。香港通过吸引超高资产净值人士,预计能够为香港带来高达1200亿港元的新资金。 |
总体来看,新加坡的GIP全球商业投资者计划在近年经历了宽松和收紧的变化。虽然企业主条件有所放宽,但资金和行业要求逐渐趋紧。政府更加注重投资者对本地就业的贡献和对本地市场的促进。这与香港在吸引超高资产净值人士方面的策略略有不同。
香港和新加坡在投资移民政策上呈现出不同的调整趋势。香港通过重启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试图吸引更多的超高资产净值人士而新加坡在GIP计划中体现了一定的收紧。这两个亚洲金融中心在全球竞争中持续展开,其投资移民政策的调整也将影响到各自的国际吸引力。未来,我们将继续关注这两地政策的变化及其在全球投资移民市场上的竞争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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